一、鲁迅读书时,还要帮助家里做些事,特别是为父亲的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。有一次,因多做了些家务,读书迟到了,受到老师的责备,他就在书桌的右下角用小刀刻了个“早”字,用以鞭策自己。此后,他就再没有迟到一次。
二、鲁迅在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第一学期结束时,因考试成绩优异,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。他没有把奖章作为炫耀自己的凭证,却走到鼓楼街去把它卖掉,买回几本心爱的书和一串红辣椒。
以后,每当读书读到夜深人静、天寒人困时,他就把辣椒摘下一只来,分成几片,放到嘴里咀嚼。直嚼得额头冒汗,眼里流泪,嘴上唏唏。此时,他顿觉周身发暖,困意消除,于是又捧书攻读。